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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12日   农历庚子(牛)年 三月初一
关于开展“戴帽工程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
2023-09-07 15:23:5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龙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| 编辑:朱柯源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4486

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《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(2023-2025年)》的要求,经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决定,从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戴帽工程”专项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,一律依法查处并现场协助交警工作人员执勤。

二、公职人员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,一律依法查处、媒体曝光并通报至所属单位。

三、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,严禁出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院落。

四、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,严禁提供加油、维修等服务。

五、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,运用非现场抓拍系统进行人脸识别,交警大队将通知违法人员集中学习并处罚、同时抖音曝光。

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
龙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
龙山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年9月6日

责编:朱柯源

一审:朱柯源

二审:刘寒蓉

三审:向波

来源:龙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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